2022/10/11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详见《相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指南》(附件1)、具体申报表格(附件2),各类别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9)。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
(二)时间安排: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17日,逾期不再申报,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料要求:企业申报资料要规范,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请打包发至邮箱。
附件1
相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
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相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相山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相政〔2020〕5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须是在相山区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含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下同),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
(一)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享受资金奖补:
1. 两年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 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 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
4. 不按规定向经信等部门提供相关数据的企业。
(二)奖补要求
1.单个企业的同一个项目只可享受一种奖补方式,不得与区级其他部门政策重复享受;
2.单个企业可叠加享受除项目奖补外的多个称号类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支持技术改造项目
1. 奖补条件和方式
(1)已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时,不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待纳入规模后兑现。
(2)对技术改造项目在 2021年1月1日前开始实施,2021年底前完成的,新增设备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且未享受过技术改造奖补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最高10%,给予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奖补。
(3)对技术改造项目在 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开始实施,新增设备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且2021年年底前完成的,按设备投资额最高1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补。
(4)对2021年当年度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按购置金额最高1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5)对环保改造项目在 2021年1月1日前实施且2021年年底前完成,并经相关部门或第三方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未享受过环保改造奖补的项目,按照新增设备投资额最高1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6)对环保改造项目在 2021年1月1日后实施且2021年年底前完成,并经相关部门或第三方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按照设备投资额最高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2. 申报材料
(1)技术改造项目
①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④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
⑥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⑦备案(核准)文件;
⑧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发票、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需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2)环保改造项目
①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
⑤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⑥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发票、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⑦相关部门或第三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3)购置工业机器人
①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
⑤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⑥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发票、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二)支持技术创新
1. 奖补条件和方式
(1)对主持制定国家标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个标准一次性奖补20 万元;对主持制定行业标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个标准一次性奖补 10 万元。单个企业标准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 50万元。
(2)对新认定的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均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3)对新获得省级奖补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按省补助资金最高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研发奖补。
(4)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2. 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区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仅制定标准的企业提供)
(三)支持品牌建设
1. 奖补条件和方式
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企业、安徽工业精品、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新产品,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2.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支持“专精特新”发展
1. 奖补条件和方式
(1)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一次性奖补1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2. 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 奖补条件和方式
(1)对新认定的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对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8万元。新入库“小升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新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
(3)对2021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 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年实缴税金首次达到200 万元的,给予最高4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年实缴税金首次达到500万元的,给予最高8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年实缴税金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最高1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年实缴税金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年实缴税金首次达到3000万元的奖补金额“一事一议”。
2.申报材料
(1)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
①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小升规”企业
①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企业纳统当月产值表、2021年12月份产值表(B204-1,提供的该表须带国家统计局水印)。
(3)上规模上台阶企业
①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经税务部门盖章的2021年度纳税申报表。
(六)鼓励开拓市场
1. 奖补条件和方式
(1)对2021年度参加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和省级政府举办的各种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最高奖补30%。在境外参加展会的企业,参照上述标准奖补。
(2)对2021年度参加央视“精品安徽”集中宣传推介的企业,按广告费的最高10%给予补贴。
(3)支持2021年度企业和高校及研究院所合作,对企业购买或合作研发相关成果并成功进行产业化生产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2.申报材料
(1)参加展会企业
①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相关通知文件或邀请函、企业参会人员名单、参加会展费用票据。
(2)参加央视“精品安徽”宣传企业
①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精品安徽”央视广告合同、发票。
(3)产学研合作企业
①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与高校、研究院合作的合同或协议;
⑥研发专利认定文件或购买专利协议;
⑦付款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
⑧成果转化相关证明。
(七)支持智能制造
1. 奖补条件和方式
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均给予一次性奖补 10 万元。
2.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支持绿色发展
1.奖补条件和方式
(1)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对新认定的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2.申报材料
①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具体相关表格
1. 资金申请表
2. 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
3. 技术改造、环保改造和机器人补助类项目信息表
4. 首台套补助及保险补助汇总表
5. 上规模上台阶企业信息表
6. 开拓市场补助信息表
7. 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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