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宣城市2019年度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科技创新指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9/11/14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宣城市2019年度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科技创新指标实施细则》印发给你,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宣城市2019年度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科技创新指标实施细则 

业务咨询: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宣城市2019年度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科技创新指标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县市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19年度市直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办〔2019〕55号)要求,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根据办〔2019〕55号文件,市科技局牵头承担的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内容是: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速,高新技术企业数。

(一)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速

1.指标内容

2019年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

2.分值设置

该项指标合计1分。

3.计分方法

“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速”指标分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采用功效系数法合成,静态占40%,动态占60%。

静态指标为*值,计算公式为:静态指标=(某地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实际值-全市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小值)/(全市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大值-全市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小值)*0.4+0.6

动态指标为较上年的增加值,计算公式为:动态指标=(某地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速实际值-全市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速*小值)/(全市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速*大值-全市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速*小值)*0.4+0.6

合计分值:

考核总分=(静态*40%+动态*60%)*1

(二)高新技术企业数

1.指标内容

截至2018年底和2019年底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2018年、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为准)。

2.分值设置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该项指标总分均为1分。

3.计分方法

“高新技术企业数”指标分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采用功效系数法合成,静态占40%,动态占60%。

静态指标为*值,计算公式为:静态指标=(某地高新技术企业数实际值-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小值)/(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大值-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小值)*0.4+0.6。

动态指标为较上年的增加值,计算公式为:动态指标=(某地高新技术企业数增速实际值-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增速*小值)/(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增速*大值-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增速*小值)*0.4+0.6

合计分值:

考核总分=(静态*40%+动态*60%)*1

三、考核程序

(一)单位自查。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内容,组织自查自评,将自查自评报告及相关数据,于2020年1月底前报市科技局。

(二)审核上报。市科技局综合各方数据,按本细则实施考评后,将经审定后的各县市区*相关指标考核得分、有关数据和依据,于2020年2月20日前报市*督查室(市目标办)。

本细则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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