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宣城市2019年度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创新发展指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9/11/14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现将《宣城市2019年度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创新发展指标实施细则》印发给你,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宣城市2019年度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创新发展指标实施细则 

 项目申报电话:0551-65318129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宣城市2019年度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创新发展指标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县市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19年度市直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办〔2019〕55号)要求,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根据办〔2019〕55号文件,市科技局牵头承担的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考核内容是:全年新增发明专利(含进入实审阶段)不低于5件,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含培育)不低于1家。

(一)发明专利数

1.指标内容

全年新增发明专利(含进入实审阶段)不低于5件。

2.分值设置

该项指标合计1分。

3.计分方法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对照目标任务,以当年新增发明专利(含进入实审阶段)数为依据,达到或超过目标任务的得1分,未达到的按比例折算。总分合计1分,超过部分不计分。

(二)高新技术企业数

1.指标内容

全年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含培育)不低于1家。

2.分值设置

该项指标合计2分。

3.计分方法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对照目标任务,以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含培育)数为依据,达到或超过目标任务的得2分。总分合计2分,超过部分不计分。

三、考核程序

(一)单位自查。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内容,组织自查自评,将自查自评报告及相关数据,于2020年1月底前报市科技局。

(二)审核上报。市科技局综合各方数据,按本细则实施考评后,将经审定后的各县市区*相关指标考核得分、有关数据和依据,于2020年2月20日前报市*督查室(市目标办)。

本细则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项目申报电话:0551-653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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