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30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苏滁园经运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配套文件(第一批)的通知》(滁办发[2017]6号)和《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配套文件(第二批)的通知》(滁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度科技创新奖补类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一批主要对2017年度已完成或通过验收,并符合滁州市科技创新政策的项目进行奖补。共包括九类项目:发明专利资助、科技保险、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租用、高新技术企业、众创空间(孵化器)、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科技联络员。
二、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及各项目申报要求见申报须知。
三、报送时间
4月20日前,经项目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初审盖章,统一报送。
四、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
研发平台奖补和科技联络员入库及评*报市科技局计划科
发明专利资助和联络员奖补报市知识产权局
科技保险、大型仪器设备租用报市科技局奖励科
高新技术企业、众创空间(孵化器)、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报市科技局高新科
科技成果转化报市技术转移中心(市科技情报所)
联系人及电话:
计划科 张 斌 3043135 邮箱:1228702972@qq.com
奖励科 江贻军 3820116 邮箱:skjjfzk@126.com
高新科 刘孝武 3022494 邮箱:985716561@qq.com
知识产权局 武妍彦 3043136邮箱:chuzhou@ahipo.gov.cn
郑 毅 3043136 邮箱:985920@qq.com
技术转移中心何其炳 3022205 邮箱:qbshqb@126.com
五、相关要求
1、为强化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的工作抓手,各项目申报、管理、资金拨付等以属地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为主,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要严格进行初审,排序推荐。
2、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和奖励申报对象,均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组织申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对所涉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3、对需配套补助的项目,各属地科技会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落实属地财政承担的资金并及时拨付。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滁州市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财教[2017]830号)文件要求,*资金专款专用,所获资金列单位研发经费。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有关处罚条例处理。
4、为便于项目资金能够及时*发放到位,申报材料时需同时报送“涉企信息表”电子版(科技联络员群自行下载QQ群:416085849)。
附件:1、发明专利资助申报须知
2、科技保险奖补申报须知
3、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租用补助申报须知
4、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申报须知
5、众创空间、孵化器奖补申报须知
6、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奖补申报须知
7、科技成果转化奖补申报须知
8、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奖补申报须知
9、科技联络员奖补申报须知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12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