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26
各县、市、区经信委,市经开区、苏滁产业园运行局:
根据《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滁经信〔2011〕72号)要求,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企业
1、申报企业*须是已报送2017年规上工业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非工业企业为限上企业),符合滁经信〔2011〕72号要求,财务报表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2、提供技术中心视频。具体内容: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技术中心硬件设施;企业产品生产过程。其他内容不需要提供。视频要求高清晰度,时长不超过5分钟,并配以说明性文字。不得包含其他企业视频内容。
3、各地经信委(运行局)会同同级发改、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对照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做好材料审核工作,于4月20日前联合行文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汇总表》(附件7)和评价材料一份及电子版(word或excel格式)上报市经信委,同时抄报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二、评价企业
根据《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18年度为非评价年。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只报送工作总结、评价表电子版。请各地于4月3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word或excel格式)报送市经信委,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三、更名企业
须按照《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说明。
四、其他要求
*材料由各地汇总收集后统一(或采用EMS形式)报送,企业或非企业第三方单独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丽雯 联系电话:3071133
电子信箱:czjz1133@163.com
附件: 1.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1--3.doc)
2.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3.行业分类与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等指标系数
4 4.材料真实性chengnuo书( 附件4-chengnuo书.doc)
5.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汇总表( 附件5-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汇总表.xls)
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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