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奖励补贴政策以及申报条件汇总

2023/4/21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相关内容,对其中申报细节感兴趣的企业朋友可以随时来咨询小编,希望对各位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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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市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扶持政策

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支持各区、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孵化基地、大企业,围绕产业链、创业链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优化企业创新成长生态,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武汉市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一)基地建设及运营符合规划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2年以上。

(三)基地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

(四)基地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专兼职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五)基地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能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一站式的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到总服务量的2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80%以上。

申报示范基地需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

(一)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服务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

(二)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措施等)。

(三)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具备完整清晰的服务台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强化整体部署、协同推进和督促指导;统筹利用现有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政策资金,落实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政策。各区要建立“专精特新”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在区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舆论宣传。大力宣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树立“专精特新”先进典型,强化“专精特新”发展导向,并在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向“专精特新”企业倾斜。及时总结推广“专精特新”经验做法,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结合各区实际和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目标纳入“一区一表”年度绩效指标体系,进行专项考核。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中小企业发展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绩效考评办,各有关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本行动计划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