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3
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引导和激励组织(企业)实 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根据《颍 东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颍东政〔2019〕44号),开展 2021-2022年度颍东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 、评定原则
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 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标准开展评选工作。以《卓 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GB/Z19579)为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及时公布结果,确保评定公正、透明。
二、 奖项设置
颍东区人民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质量奖授奖每次不超过三个,可以少额或空缺。
三、 申报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四、 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3日起至2022年1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
五、 申报条件
(一)在颖东区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区内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 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 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已经获奖的,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再次参与申报。
六、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颍东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二)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 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 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 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四)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需企业提 供,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2019-2021年分年度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分 年度各一份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其它两份仅需提供正文部分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U盘(含所 有材料)一式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申报材料 须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整洁;报送的纸质文档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无需对纸质文档进行装饰。
七、申报程序
申报组织应于2022年11月13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由 区质量发展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或区行业主管部门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八、 其它事项
申报地点:颍东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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