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芜湖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2/7/22
在对相关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的同时,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请对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附件1)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相关要求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22﹞161号)要求,2022年,在对相关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的同时,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请对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附件1)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相关要求,请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于7月31日前与我局联系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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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遴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