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光市2022年度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的公告
2022/7/12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393 号)文件要求,2022年分配我市135万元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发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政支持粮食生产发展示范效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明光市2022年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2〕393
号)文件要求,2022年分配我市135万元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发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政支持粮食生产发展示范效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明光市2022年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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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内容
(一)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面积、稳产量,大力发展优质专用水稻粮食作物。
(二)优质专用粮食生产结构调整示范点。围绕粮食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示范,探索适度规模经营条件下“专用麦+”地方特色(绿豆)高质高效发展新模式。
二、实施条件及主体要求
在粮食主产区和优势区,选择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整建制镇、村或农场作为项目区,连片集中打造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先行区样板。
1.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要求项目片区内粮食生产实现单一品种种植,100%按标准生产,80%以上订单收购。切实做到“统一产品标准、统一订单品种、统一投入品使用、统一管理方式、统一产品收购,确保产品单收、单贮、单加工,确保商品质量性状一致、确保产品销售品牌化。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主体为扶持对象,项目实施的新型经营主体水稻单季连片种植面积不低于500亩(稻渔除外)。
2.优质专用粮食生产结构调整示范点。实施主体全市从事绿豆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种植专业合作社中遴选。实施主体要求绿豆单季连片种植面积不低于100亩。
三、资金规模及奖补标准
1.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本项目资金规模10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每亩补助不超过50元。
2.优质专用粮食生产结构调整示范点。本项目资金规模补助资金35万元,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每亩补助不超过100元。
四、项目实施流程与要求
(一)项目申报。实施主体要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实施单位自行组织申报,项目申报表于2022年7月18日前一式两份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评审。
(二)项目评审。市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市专家组集中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及时反馈给申报单位。
(三)项目实施。对评审选定的项目,由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四)检查验收
1.跟踪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对每个项目进行1-2次的中期检查和考核,并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的督查和指导,对项目督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各项目实施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督查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项目验收、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
2.验收安排。项目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申请验收时必须提供服务合同、生产记录、图片或影像资料等。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组织人员对照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资金拨付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扶持,在项目实施结束后,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合格后一次性拨付项目资金。每项资金如有节余,可以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