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各区“三农”重大项目储备申报条件方向和申报程序时间指南

2024/7/4

成都市各区“三农”重大项目储备申报条件方向和申报程序时间等内容整理如下,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郭都区、新律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会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成都东部新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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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都市各区“三农”重大项目储备方向及内容

  项目储备须围绕“十四五”规划、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等重大规划,以及重大项目投资、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储备方向,主要包括目标任务、投资方向、投资区域、产业布局、建设规模及实施方式等指南内容重点从建设思路、建设内容、建设布局和任务、实施主体、投资标准等方面进行阐述。2024年我市农业重大储备项目指南第二批发布主要有:

  1.2025年成都市优势特色产业强镇项目(第二批);

  2.2025年度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

  3.2025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储备;

  4.畜牧业发展补短板项目储备;

  5.设施渔业及尾水治理项目;

  6.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储备项目储备指南;

  7.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储备指南等7类(详见附件1-7)。

  二、成都市各区“三农”重大项目储备程序

  (一)推荐项目。储备项目申报区(市)县按照各处室的储备指南规定时间,将《储备项目建议书》和项目佐证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归口管理处室核定后,以正式文件汇总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初审。项目归口管理处室按市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制定项目评审标准,并完成项目初审工作。

  (三)评审论证。项目归口管理处室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组织专家对区(市)县上报的项目,开展可行性评审论证,并对项目进行分类和择优排序,出具总体评审意见和单个项目意见,报局党组会审议。对审议通过的成熟型项目报送计财处入库。

  (四)结果公示。计财处将牵头对审议通过的成熟型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入库结果公示。同时,相关区(市)县在其部门信息网进行辖区内项目入库结果公示。

  三、成都市各区“三农”重大项目储备相关要求

  各储备项目申报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请以正式文件通过一体化办公平台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5份报项目归口管理业务处室。

  2025年成都市优势特色产业强镇项目储备(第二批)申报指南

  一、建设思路

  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做大做强做优特色产业,聚焦当地优势主导产业,集聚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利益联结,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乡镇上联城市、下接乡村的纽带作用,推动产城融合、产村融合发展,打造综合服务功能强、宜居宜业的农业产业强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储备范围

  按照“提前谋划、择优储备”的原则,各区(市)县可申报1-2个项目,每个项目只涵盖1个镇(含涉农街道,下同)。已认定或正在实施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强镇创建项目的所在镇不再申报。近两年出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国家重点督办问题、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涉农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等情况的镇不予申报。

  三、申报流程

  项目通过镇申报、区(市)县推荐、市级评审后入库储备。

  四、建设内容及标准

  按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围绕镇域内1个农业主导产业(主导产业具体到品种类别,不得笼统为粮食、水果、畜禽、水产等),开展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补齐标准化生产、产业链条延伸、品牌营销等短板,通过项目实施,促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

  (一)提升基地生产能力。围绕主导产业重点开展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改造提升基地设施化、数字化、生态化水平,开展品种改良、品质提升、标准化生产,打造“第一车间”“原料车间”。通过项目建设,示范基地(1000亩以上)生产水平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成效突出,标准化养殖圈舍占总养殖圈舍的60%以上。

  (二)提升加工仓储能力。重点拓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就地就近发展烘干储藏、清洗分拣、预冷保鲜、分级分割、产品包装等,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功能性食品,加强新食品原料、药食同源食品开发和应用。通过项目建设,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1.6∶1以上。

  (三)培育新产业新业态。重点依托主导产业,融合农商文旅体,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做精休闲农业,做活农村电商,做优农耕教育,做特家庭工坊,培育“土特产”品牌,开展产销对接活动。通过项目建设,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8000万元以上,且占镇域农业总产值40%以上。

  (四)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龙头企业+集体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统分结合生产经营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通过项目建设,主导产业订单生产比例达到50%以上,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县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以上。

  五、申报条件

  (一)政府高度重视。县、镇两级人民政府积极布局项目建设,制定了主导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出台土地、财政、金融和人才等方面相应政策。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比较充分,项目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落实。

  (二)主导产业基础好。项目镇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1000亩,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合理,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有力。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6000万元以上。

  (三)融合发展有成效。围绕主导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长、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至少有1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1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参与项目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1.5∶1以上。

  (四)主体利益链接紧。镇域内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发展主导产业,有发展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开展社会化专业化生产服务,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各类经营主体间建立了有效运营的联农带农利益链接机制。

  (五)重点支持区域。地理标志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覆盖的镇(乡),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两项改革”区域划片中心镇,四川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产业区域,全国乡村产业10亿元镇可优先支持。

  (六)其他要求。①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需提供相应批复或证明材料。②市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未竣工验收前,不得申报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强镇。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涉农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养殖大户。对于单个项目投资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达到3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0万元以上,产业化联合体达到300万元以上),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申报材料的必备要件。

  六、资金补助标准

  1.每个项目拟按照不低于1600万元进行策划包装,其中,配套地方资金(含社会资本和当地财政资金)不低于1200万元。每个项目市级财政拟补助资金400万元,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批准建设时补助160万元,第二年通过中期评估补助120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补助120万元。

  2.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标准化示范基地提升、品种改良、水肥(药)一体化、绿色防控物联网设施、产地加工能力提升、社会化服务、利益联结机制创新等短板和薄弱环节,补助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群众增收。鼓励各地按照规定积极统筹整合其他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集中支持项目建设,每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与撬动资金(含区(市)县配套)之比达1∶3以上。

  3.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搞平均分配,不得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列支管理费等,不得购置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具、农业生产资料,不能大量用于观光设施建设(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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