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市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申报条件范围、申报程序材料及申报时间

2024/4/23

西安市企业朋友们,小编今天整理了西安市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申报相关内容,如果有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企业朋友想要申报的,欢迎随时咨询联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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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市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申报单位范围

(一)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研究院(所)等。

(二)非政府举办的具有中医学术流派特色优势的医疗机构等。

二、西安市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申报项目范围

(一)具有独创的学术观点、特色的诊疗技术、疗效显著的理法方药的中医学术流派。

(二)中医内、外、妇、儿、针灸、推拿、骨伤、皮肤、五官等临床各科传承数代的临床学术流派。

(三)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症疗效独特的民间医药流派。

(四)对中草药材独特炮制技术传承数代的中药炮制技艺流派。

三、西安市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申报及遴选条件

(一)流派条件

1.该流派至目前已传承三代以上并有明确传承脉络;

2.具有独特的流派学术思想或学术主张;

3.具有独特的流派临床诊疗技术和显著的临床疗效,或具有独特的中药炮制效果;

4.流派临床诊疗技术(中药炮制技术)仍广泛服务和应用于临床;

5.在申报所在区县(开发区)乃至全市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和良好声誉;

6.拥有仍活跃在中医药临床一线、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积极开展流派学术传承和诊疗活动、能承担流派工作室建设任务的代表性传承人或主要传承人。

(二)代表性传承人条件

1.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能技艺,以家传或师承等形式全面、系统掌握并传承、应用和推广本流派学术思想或学术主张、诊疗技艺、特色用药15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24331日,时间点下同);

2.需受聘中医类别(含中西医结合类别,下同)或中药类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

3.在本流派及行业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4.能积极开展流派学术传承与推广活动,愿意培养流派传承后继人才。

(三)主要传承人条件

1.通过家传或师承学习本流派学术思想和临床技术(中药炮制技术)5年以上,被代表性传承人及本流派所公认;

2.较系统掌握本流派主要学术思想、诊疗技艺,并能熟练应用于临床;

3.具备中医执业医师(中药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

4.在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工作的,需受聘中医类别(中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在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工作的,需受聘中医(中药)中级类别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四)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足够时间、精力及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从事项目组织管理,原则上应由代表性传承人或主要传承人担任;

2.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政府举办单位申报条件

1.与本流派具有密切渊源关系,拥有代表性传承人或主要传承人;

2.具备较好的流派传承工作基础,临床广泛应用流派特色技术;

3.有明确的流派工作室建设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

4.有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选,并可组建一支10人以上年龄、职称、专业、学历结构合理,致力于本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的团队;

5.可提供开展流派工作室建设所需的功能区域、技术平台、诊疗场所;确保在政策和人财物方面对项目建设给予保障、支持。

(六)非政府举办单位申报条件

1.与本流派具有密切渊源关系,拥有代表性传承人或主要传承人;

2.具备一定的流派传承基础,临床广泛应用流派特色技术;

3.有明确的流派工作室建设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

4.有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选,并可组建一支5人以上致力于本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的团队;

5.可提供开展流派工作室建设所需的诊疗场所;确保在人财物方面对项目建设给予保障、支持。

四、西安市第二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申报程序

(一)申报

1.申报单位根据《西安市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填写《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市属市管单位进行初审后推荐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其他单位报各区县卫健局审核。

2.各区县卫健局按要求对本区县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各区县、各单位申报材料于202451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5份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二)评审

对进入复审的申报单位,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答辩和综合评审。

(三)立项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批立项。

五、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卫健局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进行申报并组织填写《申报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二)各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经查不实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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