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申报!英山县商贸业、外贸外资业纾困解难恢复奖励扶持政策
2024/1/11
英山县商贸业、外贸外资业纾困解难恢复奖励扶持政策。已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英山企业可随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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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山县商贸业、外贸外资业纾困解难恢复奖励扶持政策支持范围
注册地和税收贡献在英山县,且纳入英山县统计局统计 库和海关统计系统的重点商贸和外贸外资企业。
二、英山县商贸业支持措施
( 一 )英山县 支持企业注册设立。
1.英山县对在外地注册、英山经营的大企业分公司改设为子公
司 (含新设立子公司) (简称 “分改子”),营业收入达到企 业入限标准并纳入统计的,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责任单位: 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 税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英山县对实行产销分离、销售回归入限的商贸企业,前三年 按照地方综合贡献给予全额奖励,后五年按地方综合贡献 50% 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市 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 府 )
因产销分离入限的茶叶、 中医药企业,在兑现茶叶和现 代中医药产业链建设若干措施综合考评时,入限的子公司产值、销售收入、税收、企业投入 ( 固投) 等纳入总公司计算。 企业享受注册设立奖励的不再享受入限奖励。
(二) 英山县支持企业入限。
3.英山县对上一年度
10 月份之后 (含 10 月 ) 注册成立,本年 度首次入限且连续 2 年在库、零售额年增速达到 20%以上的 商贸企业每家奖励 15
万元,分两年兑现;入限当年奖励 10 万元,第二年奖励 5 万元。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 务局)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 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英山县鼓励商业综合体、交易市场和商业街区运营主体组织 入驻企业 (大个体) 入限纳统,每组织一家入限给予运营主 体 1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 三 ) 英山县推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5.英山县进一步降低限上住宿、餐饮企业
(含大个体) 生产经 营成本。 一是按其综合贡献给予全额奖励;二是对其用电、 用水、用气费用给予 10%的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 超过
30 万元。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 税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财政局、 国网英山县供电公司)
6.英山县免收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员工按规定开展的
定期核酸检测费用。对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含大个 体) 防疫、消杀支出按照每年每平方米 5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 5 万元。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7.英山县经营困难的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含大个体) , 可向国有水、气供应企业申请享受 “欠费不停供”政策,设 立 6 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责任 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县财政局)
8.英山县对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含大个体) 2022 年垃圾处理费补贴 30%,对其员工 2022 年因办理健康证发生 的体检费用按每人每年 40 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责任单位: 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城管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 县财政局)
( 四 ) 英山县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9.英山县开展
“湖北消费 ·智趣生活”活动。遴选一批在英山 县境内注册、线下经营的家电销售企业,按照网价 (京东、 苏宁、天猫等官方价格)
八五折进行促销活动,其中财政资 金补贴 10%、企业配套 5%。 (全县第一批共设立 200 万元奖 补资金,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整。
) (责任单位:县科 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财政局)
10.英山县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2022 “荆楚购”促消费 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鄂商务发〔2022〕25 号 ) 以及市 促消费补充政策措施文件要求,开展 “2022
荆楚购”系列活 动不少于 3 次,每次活动给予 30 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县 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财政局)
11.英山县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举办宴席和 促销活动报备审批手续。在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情况下,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责任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12.英山县支持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牵头举办展会、美食节和技 能大赛等促销活动,持续做好地标优品和地方特色美食推广 工作。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文化和 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人社局、县财政 局 )
13.英山县对承担英山特色菜研发、推广任务的单位给予
10 万 元支持。对参加市外展会 (博览会) 推广英山特色菜的企业 每次给予 2 万元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每年不超过 6 万元。配
合市商务局开展特色菜推广企业授牌活动,对进入市、县级 推广名录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 8 万元、5 万元奖励。对获 得湖北省楚菜大师工作室、
中国烹饪大师等荣誉称号的组织 和个人分别给予 10 万元、3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 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财政局)
14.英山县将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选品员、视频创推员、
平台管理员) 、连锁经营管理师、供应链管理师等急需紧缺 人才纳入《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培训补贴标 准在现行标准上再提高 50%。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 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
15.英山县支持本土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在县内 每新开一家年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的连锁店给予3 万元奖励, 在县外每新开一家年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的连锁店给予 5 万 元奖励。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财政 局 )
16.英山县对消费者自
2022 年 5 月 24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 ,购买黄冈市内企业销
售、市内上牌落户的七座以下乘用车,按销售价格 (机动车 销售统一发票价格) 的 1%给予补贴,单个消费者补贴最高不 超过 3000
元。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对消费者让利。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公安 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 五 )英山县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7.英山县允许有条件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门前划定 临时停车位。在不影响正常交通通行和安全前提下,对重点 经营时间 ( 12:00-14:00、18:00-22:00 ) 门店前临时停车不 罚款、不扣分。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
18.英山县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拖欠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
业的各类账款情况进行清理,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 偿一起。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用、会议费、物品采买费 等结算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2
个月。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 经信局 (商务局) 、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19.英山县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 业符合《黄冈市信贷风险补偿金支持重点企业融资实施办法》 要求的,优先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科技和 经信局 (商务局) 、县发改局、人行英山县支行、县兴源中 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英山县限上商贸企业高管在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按照招商 引资企业和规上工业企业政策给予优待。 (责任单位:县卫 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 )
三、英山县外贸外资业支持措施
21.英山县支持企业扩大出口规模。对自营出口的外贸企业,按
年实际出口额,每出 口 1 美元补助 0.04 元人民币(高新技术、 机电、农产品类的企业,出 口补贴每 1 美元另加 0.01 元人民 币 )
。对年出口净增额 (含新出 口 ) 达到 200 万美元以上的 企业,每净增 1 美元另行补助 0.01 元人民币。
对当年被评为省级自主出 口品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5 万元人民币;评为国家级自主出 口品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人民币。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 县财政局)
22.英山县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
展会,对企业参加境内重点展会的展位费给予 20%补助,对 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展会的展位费给予 10%补助。境外展会展 位费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 5
万元人民币,境内展会展位费 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 2 万元人民币。 (责任单位:县科技 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财政局)
23.英山县支持发展外贸新业态。对年出口额 1000 万美元及以 上跨境电商企业 (含平台类企业) ,除享受第 21 条政策外, 每年给予 30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 局 (商务局) 、县财政局)
24.英山县支持外贸产品提升国际竞争力。
对企业取得的欧盟 CE、英国 LR、德国 DNV-GL、美国 FDA 和 ABS、加拿大 CSA、 日本 JDMF、PSE 和 NK、韩国
KR 等国际市场准入性质的产品 认证或检测,按照企业实际发生费用的 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 10 万元人民币。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 (商务局) 、县财政局)
25.英山县鼓励外资企业实际到资。对年度实际到资
300 万美元 (含) 以下的外资企业,按实到金额 (换算成人民币) 的 1% 给予一次性奖励;年度实际到资超过 300 万美元的,按实到
金额 (换算成人民币) 的 1.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 励最高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 经信局
(商务局) 、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