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企领补贴!2024年英山县茶叶产业链建设奖励补贴政策

2024/1/11

2024年英山县茶叶产业链建设奖励补贴政策13条,奖励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企业做大做强、小型加工厂改造、加大茶业招商引资力度、茶树种质资源圃、优质茶园、企业实施技改、奖励技能人才、打造公用品牌、创建茶旅景区、支持公用品牌宣传推介等等,想申报这些奖励的茶企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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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山县培育龙头企业
(一) 英山县支持企业晋级。对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 龙头企业的茶叶企业奖补600万元,第一年奖补200万元, 第二年奖补200万元,第三年奖补200万元,用于企业扩规 提能、新产品开发、品牌宣传与打造、市场体系建设等;对 新认定为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且为规上企业 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企业“进规入限”,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工商业服务业经济高质量 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英政办发〔2021〕29号) 规定给予奖励。
(二)英山县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树立扶大扶强的鲜明导向, 重点支持市场大、实力强、基础扎实的综合性龙头企业联营 重组及合资合作,整合中小企业、合作社等资源,招引国内 行业龙头企业落户英山,培植领军企业。原则上所有涉农支 持茶叶产业发展的项目,只支持年度考核前三名的企业,跨 年度结算。对年工业产值过5000万元,税收(增值税、企业 所得税)达到 150万元以上的企业,依据《2022年英山县茶 叶产业链建设考核方案》,按产值、税收、企业投入等进行 综合考评,对排名前三的茶叶企业予以重奖,分别一次性给 予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的奖补(不含国家级龙头企业奖补)。
(三)英山县支持小型加工厂改造。支持省市级龙头企业与村级专业合作社、小型加工厂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按照“规范 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思路,推进作坊式加工厂的 整合提升。在年度考评前三名企业中,如属大宗绿茶加工企 业,第一名必须改造小型加工厂不少于20家,第二名必须改 造不少于13家,第三名必须改造不少于7家,每家小型加工厂改造投入不低于10万元;改造投入由牵头企业申报,县茶产业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实施,由相关部 门和第三方验收核定。
(四)加大茶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立足英山茶叶资源禀赋,主动对接央企和中国500强企业,招引一批领军型茶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按照《黄冈市专业招 商工作方案》《英山县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办法》等文件落实。
二、英山县支持出口贸易
(五)英山县支持企业自营出口。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工商业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的通知》 (英政办发〔2021〕29号)规定给予奖励。
三、英山县支持基地建设
(六)英山县建设茶树种质资源圃。鼓励1-2家重点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社建设种质资源圃,筛选5个以上具有发展潜力的 无性系品种在海拔适宜区域大田种植,加工对比、系统观察、 分析其适应性、丰产性、优质性、适制性,为改良品种奠定 基础。在严禁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  经县茶产业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新建良种 母本园单个品种集中连片10亩以上且未享受相关财政项目支 持并达到建设要求的,奖补4000元/亩;新建繁育基地集中 连片10亩以上且未享受相关财政项目支持并达到建设要求的,奖补3000元/亩。
(七)英山县建设优质茶园。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采用流转、承包、股份合作等 方式,在严禁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 因地制宜新建无性系良种茶园,连片30亩以上(含30亩)且未享受相关财政项目支持并达到建设要求的,奖补1000元 /亩;重点支持老茶园改种换植建设无性系良种茶园,连片 30亩以上(含30亩)且未享受相关财政项目支持并达到建设要求的,奖补1500元/亩;老茶园改造茶园(台刈、增肥) 连片50亩以上且未享受相关财政项目支持并达到建设要求的,奖补 500元/亩。鼓励茶叶初精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家 庭农场、专业大户,对自有(含流转经营和社员户)基地开 展“减肥减药”、应用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机械开沟深施 有机肥、提早封园休养生息、清园消毒等措施建设优质茶叶 基地,由实施业主申报,县茶产业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审批同意后实施。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且未享受相关财 政项目支持并达到建设要求的,每年按100元/亩给予奖补;  对牵头主体(涉及到农户的合作社)按验收合格面积给予50  元/亩的组织经费补贴。
四、英山县支持科技创新
( 八)英山县鼓励企业实施技改。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促进工商业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的通知》 (英政办发〔2021〕29号)规定给予奖励。
(九)英山县奖励技能人才。对企业或个人代表本县参加国家 级、省级部门的制茶大赛、茶艺技能大赛,被评为制茶大师、 茶艺师金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
五、英山县支持品牌创建
(十)英山县打造公用品牌、创建茶旅景区。对制订茶叶标准,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食品、绿色 食品的企业,按《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 发展的意见》(英政发〔2019〕11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山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英办发〔2021〕13号)规定给予奖励。对成功创建茶旅融合精品线路及景区的乡镇奖励5万元。
(十一)英山县支持公用品牌宣传推介。鼓励使用英山云雾茶 公用品牌的企业开展产品宣传推介,经县茶产业链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用品 牌宣传或产品推介展销活动的,每场次分别补助10万元、5 万元、3万元。经申报许可使用“英山云雾茶”公用品牌图案 及文字作为门头广告的茶叶专营经销商,分别按照县外市内 0.5万元/家、市外省内0.7万元/家、省外1万元/家给予补助。
六、英山县强化政策保障
(十二)英山县加大投入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茶产业的 扶持力度,探索金融服务方式,重点支持前三名企业。县政 府每年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重点支持基 地建设、龙头培育、出口贸易、产品研发、品牌打造等,其中安排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列入县茶叶办财政预 算,主要用于品牌宣传与推介、品牌价值评估、品牌注册、 节会活动、科技创新、标识设计、考察学习等。
(十三)英山县抓好验收兑付。本通知中所列政策,均由实施 业主申报,经相关部门和第三方验收核定后兑付奖补资金。  凡与我县现行政策重叠的不重复享受。凡当年出现重大安全 事故、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环保事故、诚信列入黑名单、 发生群体性事件、虚报项目套取国家财政资金、侵犯知识产 权的实行“一票否决”。验收后兑付由县茶产业链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