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12/25

现将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3〕105号)(https://hrss.ah.gov.cn/zxzx/gsgg/80511263.html)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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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请查看省人社厅通知。

2.申报单位对照条件标准,按要求填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佐证材料请勿超过40页)。

3.申报单位于2024年1月2日(周二)前,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excel版)、《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word、PDF))报送至合肥高新区组织人事局121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