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金寨县第一批“免报直发”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名单的公示

2020/7/9

根据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等文件要求,对2020年符合条件但未提交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的中小微企业免除申报确认程序,公示通过后按失业保险缴费渠道直接返还企业。经审核,拟对金寨县建设工程试验室等第一批293家“免报直发”中小微企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具体明细见附表)。

 

现将2020年金寨县第一批“免报直发”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0年7月7日至7月13日)向县*中心失业股办公室(电话:7062825)或县人社局(电话:7356158)电话或书面反映。单位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报真实姓名。

金寨县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附件:2020年金寨县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免报直发”企业名单

 

2020年金寨县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免报直发”企业名单(部分)
序号 企业名称 返还比例 返还金额(元)
1 金寨县建设工程试验室 100% 8206.32
2 金寨县金福石材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1363.22
3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金寨分公司 * 895.98
4 安徽三元庄生态茶有限公司 * 736.2
5 安徽金达丝绸有限公司 * 1626.12
6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寨县支行 * 20889.78
7 金寨县安顺石材有限公司 * 3965.34
8 金寨县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 2191.44
9 金寨县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所 * 2697.48
10 安徽六安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4554.6
11 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5092.62
12 安徽省木竹公司金寨帽顶山林场 * 983.58
13 安徽丽军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 6639.6
14 安徽明都群乔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271.32
15 金寨县龙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83.42
16 金寨县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4804.14
17 六安金水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368.1
18 金寨县安态特色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120.72
19 金寨县四达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 7198.68
20 安徽省昊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104.3
21 安徽正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9994.02
22 安徽金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306.38
23 金寨县振峰钢构有限公司 * 3296.88
24 安徽金寨顺达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 6722.4
25 六安华云气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金寨分公司 * 741.66
2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公司 * 7556.28
27 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7868.22
28 金寨县房地产测绘中心 * 4356.24
2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 24683.8
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 22166.94
31 安徽明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金寨分公司 * 72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