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市开展“创业之星”“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2021/4/15

为选树和推荐*创业典型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和青年学子创业群体典型,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同时为省“青年创业奖”“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储备*青年创业人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创业之星”“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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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选组织机构

成立市“创业之星”“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推选工作组委会,负责推选的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分管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供销社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杜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选活动日常工作。

二、推选条件

(一)“创业之星”

1.2018年1月1日后在亳州境内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劳动关系规范(需提供企业纳税证明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富有创新精神,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勇于探索,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5.有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乐于奉献,能影响、带动和帮助其他人员*创业,社会反映良好。

6.所创办的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信誉较高,社会影响力大(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已获得市级以上“青年创业奖”或“创业之星”奖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推选。

(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的农村青年(1976年5月1日后出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思想觉悟,积极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为促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等作出突出贡献。

3.遵纪守法,文明从业,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事业。

4.生产经营有一定规模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从事的项目要在当地具有推广价值,在该领域成绩显著,群众*度较高。已获得市级以上“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推选。

6.“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的从业领域主要为以下五类:

(1)科技兴农领域。带头学用科技,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大力发展种植和养殖产业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农业产业化*企业带头人。

(2)农村工商领域。主要为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带头从事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增收渠道,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青年。

(3)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在农资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社会服务、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农村青年。

(4)农村青年返乡创业领域。主要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示范效应的农村青年。

(5)农村青年电商领域。主要为农村青年从事电子商务,带动农村青年创业致富的*青年典型。

三、推选步骤

(一)推荐人选阶段(2021年4月15日前)

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各推荐“创业之星”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每项6—8名人员,市直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每项各推荐1—2名人员。

(二)资格审查阶段(2021年4月25日前)

组委会办公室审核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列为预备候选人;审查通过的列为预备候选人。

(三)评审投票阶段(2021年5月10日前)

根据预备候选人的事迹情况,分别提交评审会评审、公众评审和专家评审。

1.评审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从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抽取,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确定“创业之星”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各20名。得票情况按照40%的比例记入总分。

2.公众评审。

将“创业之星”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事迹通过报纸和网络、微信等方式公布,组织社会公众投票评审,按照20%的比例记入总分。组委会办公室将通过异地IP过滤、限制IP投票时间和次数等技术手段,严控网络刷票和作弊行为。

3.专家评审。

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从历届市级以上“创业之星”“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获得者和全市有关行业或单位的专家、学者抽取,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得票情况按照40%的比例计入总分。

(四)确定人选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

根据评审会评审、公众评审和专家评审投票情况,确定“创业之星”“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人选各10名。人选事迹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公示期满后,报经市委、市*同意,确定正式人选。

(五)事迹宣讲阶段(2021年5月25日—12月31日)

组委会办公室全年将组织开展“创业之星” “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先进事迹分享会,组织*典型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与各界青年面对面交流,以生动鲜活的事例和朴实真切的语言,分享成长经历和创业历程,充分发挥青春榜样对青年人的激励导向作用,引导青年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四、工作要求

(一)推选“创业之星”“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是激发亳州青年奋发向上、立志创新创业、积极参与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的有益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推选活动的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挖掘青年创业和致富带头人典型,精心组织推荐,注重推荐人选的广泛性、代表性,真正把**的青年典型推报上来。

(二)推选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推选条件,严格把握推报程序和标准,*推选工作的质量。推报单位要对所报人选逐个考察,听取市场监管、税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单位的意见,对有关证明材料,要严格审查核对。

(三)推报材料请于2021年4月15日前报送团市委综合联络部。材料包括:

1.“创业之星”“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表均一式3份,本人电子证件照2寸红底1 张,彩色工作照或生活照 2—4 张(大小不低于2M)。

2.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和事迹简介(300字左右)各一式 3 份,内容要*、客观、生动、真 实;事迹材料中涉及的奖项,均要提供证书或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为企业经营者的,需提供企业纳税证明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个人信用报告、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单位证明材料,由报送单位统一提供原件。

5.以上材料均需提供高清电子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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