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3/7
根据《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就组织开展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清理和绩效检查工作的通知,下发给大家:
一、开展项目清理
1、清理范围
2012年-2015年,按项目合同进度已逾期尚未验收的各类市科技计划项目。
2、清理方式
验收。项目承担单位抓紧时间准备验收资料,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市科技局相关科室或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按《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规定组织验收。
延期。因故不能按期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延期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长的期限。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项目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已逾期超过6个月的项目,不得申请延期。
终止。项目按合同要求的进度到期后,因项目承担单位发生变化或项目本身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项目终止。
结题。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和任务无法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项目结题。
3、时间要求:2016年4月10日前,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完成项目清理工作。相关资料按项目类别报市科技局相关科室,清理结果汇总表报局计划科汇总备案。
4、成果应用。项目清理结果将纳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科研信用评价记录,对不通过验收的项目、终止的项目,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5年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结题的项目,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2年 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不通过验收、结题、终止的项目,市科技计划项目后续项目经费不再拨付,结余资金按原渠道收回。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验收率作为今 后科技计划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项目通过验收的单位,一经核实,追回全额财政资金,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 人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和问责追究,经查实存在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组织绩效检查
1、项目范围:2013年至2015年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已验收的项目)都要开展绩效检查。
2、报告项目情况。各项目单位要认真梳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实填报《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绩效情况报告表》(见附件),打印一式2份,盖章后报送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确认盖章后,4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计划科按项目类别,分送相关科室,相关科室负责审查汇总,汇总材料报计划科。其中2014年、2015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通过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并打印《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绩效情况报告表》。
3、组织现场检查。根据项目实施报告情况,5月份将组织专项检查,对部分项目单位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现场检查。重大项目将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项目审计检查。其他项目委托归口管理部门开展检查。
4、加强成果应用。项目单位项目实施绩效结果纳入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库,记入对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记录。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绩效检查情况作为市科技计划项目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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