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13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和苏滁园经运局,相关重点企业:
根据《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滁科[2014]60号)规定,2017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采取申报单位先行组建,市科技部门会同相关业务单位审核的方式予以审核认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具有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要的试验仪器、测试设备和工艺装备。
2、与国内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有着良好的科研合作关系,产学研联系密切,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明显特色和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
3、拥有创新能力强、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和技术熟练工人。
4、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亟待转化的科技成果。
5、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提供*要的建设资金。
6、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7、市级工程中心的申报,原则上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基础上产生。
8、市级工程中心是今后申报省级工程中心和其他科技项目的基础条件。
二、申报要求和程序:
1、各地围绕当地支柱产业,按照《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重点培育符合省级工程中心申报条件的企业,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与高校院*产学研共建协议的企业申报工程中心。
2、原则上每个行业或专业领域只设立一个工程中心,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单 位 |
申报名额(家) |
琅琊区 |
1 |
南谯区 |
2 |
来安县 |
3 |
全椒县 |
3 |
单 位 |
申报名额(家) |
定远县 |
2 |
凤阳县 |
2 |
天长市 |
6 |
明光市 |
3 |
市开发区 |
6 |
苏滁产业园 |
2 |
合 计 |
30 |
3、申报单位要认真编写《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自评表》,根据自评表“评分指标”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胶装成册(附件3不装订单独上交),一式1份,签字、盖章。
4、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7月20日。
报送地点: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科技窗口。
5、联系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 朱 健 电话:3210191
市科技局计划科 熊亚军 电话:3043135
附件:
1、《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编写大纲
2、《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3、《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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