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13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和苏滁园经运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滁州市实施四大工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滁州市促进创新创业平台发展实施办法》(暂行)精神,根据《滁州市科技联络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滁科[2017]48号)要求,为掌握全市科技创新动态,合理制定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决定在全市建立科技联络员队伍。现将科技联络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部门从事与科技创新工作相关管理人员;在滁高校院所科研处有关人员;在滁州市范围内注册与科技创新工作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联络员应该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认真学习各类科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科技政策知识,积极参加科技部门举办的各类政策培训、交流等活动;主动宣传科技相关政策;协调本单位、各部门上报各类科技统计数据;协助科技部门完成各类调研;推进产学研交流合作。
(二)组织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申报、转化和应用,积极开展专利技术评价、专利权转让、许可实施、专利作价投资、专利权质押等工作。
(三)协调本单位积极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做好科技创新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收集和整理相关技术档案资料。及时向科技管理部门反馈本单位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困难和需求。
(四)*部门联络员应为本单位的分管领导或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的科室负责人或具体工作人员。
三、名额分配
*部门上报2名联络员,其他单位上报1名联络员。
四、申报材料
1、《科技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2)。
2、科技联络员身份证复印件。
3、科技联络员在本单位任职或受聘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
(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申报,并进行初审和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档发指定邮箱),纸质汇总表(加盖公章)和申报材料各一份上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市直单位、高校院所,将申报材料和纸质汇总表(加盖公章)直接报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电子档发指定邮箱。
(二)市科技局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终名单向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反馈。
(三)各地科技管理部门指导申报人员进行填报,并加入滁州科技联络员工作群(QQ群):416085849(备注为:属地+单位+姓名)。
六、申报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
七、评比与奖励
市科技局根据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每年组织一次评比活动,对受聘的科技联络员实行基础补贴和激励奖励。
(一)基础补贴:根据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年补贴500元工作津贴,没有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联络员不补贴。
(二)激励奖励:
1、每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奖励200元;每授权一项发明专利,奖励400元。
2、年度被评为*联络员,奖励1000元。
八、联系方式
滁州市科技局计划科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北529
联系人:熊亚军 联系电话:3043135
邮箱:957725343@qq.com
附件1:市直部门及有关单位名单(2017年)
附件2:滁州市科技联络员登记表
附件3:滁州市科技联络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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