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公告(二零一五年度)!

2015/11/18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开区及苏滁产业园经济运行局:

根据滁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现下发2015年滁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告,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滁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二零一五年度)认定条件

认定滁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滁州市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且有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安全等管理制度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

(二)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1项授权发明专利(含进入实审期的发明专利)或者3项以上授权的其他自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三)企业上年度末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5%以上。

(四)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2%以上。

(五)企业上年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

(六)近三年内无环境污染事故、无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滁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及上报材料

(一)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滁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属地县(市、区)科技局、经开区及苏滁产业园经运局。

(二)滁州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共同确定拟认定名单。拟认定名单在滁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由滁州市科技局发文公布。

(三)申报滁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滁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的说明,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花名册;
  5、*近2个会计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研发费用情况自查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自查报告。
  6、相关管理制度。

三、滁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开区及苏滁产业园经运局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认定质量。

2、各县请于2015年12月9日前将滁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滁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汇总表纸质各1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到市科技局高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