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21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0〕2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地科技工作管理部门于2020年9月1日前将2020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局科技局窗口。
(二)各地科技工作管理部门应会同商务、财政、税务、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形成推荐意见。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
(三)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政策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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