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18/4/17

  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经贸局、枞阳县经科委,各有关企业:

  根据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现就201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企业将申报材料初稿报所在县区科技部门,由县区科技部门统一出具申报推荐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申报材料初稿转报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审查,并组织开展专家预评审。

  二、受理时间

  1.第一批企业申报材料初稿(系统打印,盖章)一式两份报送县区科技部门截止时间2018年4月23日,县区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2018年4月25日。

  2.第一批企业正式申报材料于2018年5月23日前由申报企业直接报送市科技局,要求(系统打印,盖章,一正本两副本)一式三份。

  请各单位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201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宣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摸清申报需求,加强指导,主动对接,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和服务工作。

  各申报企业要按照省申报通知精神,实事求是地编制申报材料并按期报送,并主动与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企业所得税主管部门对接,争取支持。

  联系电话:2833433

附件: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函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