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铜陵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4/17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发展我市科技服务机构,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技服务机构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的作用,根据《铜陵市科技服务机构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铜科〔2017〕4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7年度铜陵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获得2017年度铜陵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的机构(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与程序。

  主要考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科技服务机构经营场所固定的营业面积,科技服务和管理人员的结构,管理制度,服务信誉(1年内无投诉、诉讼,或有投诉但无责任,有诉讼未败诉),经营状况与服务业绩(服务企业数或业务收入)等。

  按照科技服务机构自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初审、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从服务能力、服务业绩和管理水平三个方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量化打分。对上年度取得较好业绩的机构,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证,择*给予补助。

  三、考核评估有关要求

  1、自评报告表数据及附件证明材料要真实*,所填数据*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该指标视为“无”或“未达到”。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查实将取消备案资格并将失信事件记录备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2、绩效考核需要提供的材料:

  (1)《铜陵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和《铜陵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自评报告表》(见附件3);

  (2)机构财务报表(如有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法人内设机构需由主管部门的财务出具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3)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等);

  (4)列表简述上年度机构的主要合作伙伴和客户的名称、数量、合作内容;

  (5)上年度内本机构主要服务项目的合同及服务收入证明(技术交易额以网上技术市场和合同认定登记点登记的合同额为准),推广国家或地方科技计划项目、推广行业或共性关键技术、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典型案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营销等);

  (7)能反映申报单位信誉和所处行业地位的证明材料(近年来获得荣誉、*资助、宣传报道等);

  (8)税务部门出具的收入纳税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

  3、考核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所属县(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初审汇总。由县(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不接收科技服务机构直接报送材料,归口管理部门为“市直”的,可直接报送。

  四、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18年4月11日9∶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

  受理地点:安徽省科技路路通铜陵分中心窗口(地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2路1517号中科大铜陵科技创业园四号楼一层大厅)。

  咨询电话:2827931 2836028

附件:1、2017年度铜陵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名单
2、
铜陵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基本信息表                                      3、铜陵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自评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