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评定安徽省2021年首批次新材料名单的公示

2021/8/2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精神,促进我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制造强省建设,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安徽省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软件函〔2020〕54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批次新材料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所在市(直管县)经信局审核推荐、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拟评定50种新材料为安徽省2021年首批次新材料,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省经信厅原材料工业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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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安徽省拟评定首批次新材料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