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蔡甸区农业合作社申报条件讲解,奖励补贴标准介绍!

2023/5/10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蔡甸区农业合作社申报工作的相关内容,其中主要介绍了申报条件以及流程材料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随时来咨询小编,希望能帮助各位朋友高效快捷的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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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措施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武汉市农民合作社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可以推断出,今年的农业合作社的补贴标准是在20万,政策具有时效性,想要了解最新的可以直接来咨询小编

二、申报条件

参照“六有”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

1.有健全组织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我区登记设立,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和管理人员,财务账目规范,正常运行1年以上。成员出资额在3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在5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100(农机合作社50)万元以上。入社成员数量需达到10人以上,农机合作社入社成员达到6人以上,其中农民成员达到80%以上,成员年纯收入较当地非成员农民高出5%以上。有健全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有具体章程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建立农民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民主管理组织和相关规章制度。

3.有统一生产标准。合作社生产经营规范,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40%以上,主要农产品统销率30%以上。

4、有规范财务管理。银行开户许可证、2020年资产负债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办理涉税事项截图(2020年其中一次)。

5.有合理盈余分配。成员账户健全,出资额、公积金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记录准确清楚。可分配盈余按成员对合作社贡献大小分配。与成员有交易的,按交易量(额)返还,返还的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60%;与成员没有交易的股份制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成员股份进行分配。

6.有一定品牌影响。合作社自身规模效益好,注册农产品商标、申报“二品一标”农产品,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经所在街道乡(开发区)初审合格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区农业农村局对初审上报合作社,组织现场核查,并严格依照蔡甸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标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区级示范社评定,确定区级示范社入选名单。

(三)区农业农村局对区级示范社入选名单,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发文认定。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于7月20日前将《蔡甸区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申报书》纸质版(一式贰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二)本次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有“一品一标”、应用物联网、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参与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成效显著的农民合作社给予优先考虑。通过实地核查、遴选公示无异后最终确定对象。

(三)各申报主体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