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5/8
16市工业精品!安徽工业精品认定推荐基本条件及奖励措施流程材料,合肥市、宿州市、淮北市、亳州市、阜阳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安庆市、芜湖市、铜陵市、宣城市、池州市、黄山市更多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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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精品16地市奖励补助政策
合肥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对新评定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企业未获得省、合肥市资金奖励的,给予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宿州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对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在省给予每个一次性奖补24万元的基础上,区再予以每个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淮北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亳州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每年在央视集中宣传推介亳州及亳州工业精品,市财政对入选企业的广告推介费用按省级补助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
阜阳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精品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企业在中央媒体进行“安徽工业精品”宣传的,按照宣传推广费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工业企业在阜阳广播电视台、阜阳日报、颍州晚报广告宣传费用100万元以上的,按广告费用的1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淮南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和淮南工业精品培育提升行动,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获得国家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工业精品,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单个企业奖补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滁州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的省级新产品、工业精品,每件给予5万元奖励,属同一产品的不重复奖励。、
六安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对工业企业产品当年被认定为安徽省工业精品、安徽省名牌产品和六安名牌产品的,分别给予10万元、10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获得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的,给予1万元奖励、
马鞍山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的机器人省级新产品、工业精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该产品一个自然年度内销售额的5%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安庆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对认定为省级新产品、工业精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企业产品研发人员5万元;每年在中央媒体集中宣传推介一批“安徽工业精品”,对入选企业的广告推介费用按省级补助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
芜湖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对企业在中央媒体进行“安徽工业精品”宣传的,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再按照宣传推广费的30%给予奖补。、
铜陵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安徽省新产品奖励10万元。、
宣城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对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每件奖励5万元、
池州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对当年新认定为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的,每个产品分别一次性奖补4万元、2万元、
黄山市工业精品奖励补助政策
工业精品奖励。奖励“安徽工业精品”企业5万元
安徽省关于组织推荐安徽工业精品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安徽工业精品申报领域
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我省重点发展的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十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制造业产品,遴选一批品质卓越、技术领先、性能优良、用户赞誉、效益良好的“安徽工业精品”。
二、安徽工业精品申报条件
(一)企业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二)近3年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2021年企业研发投入高于上一年度。
(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实施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五)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六)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处于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七)企业参与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或制定企业标准。
(八)产品上市3年以上,经济效益良好,市场认可度高,有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九)拥有国家或省级商标、质量类品牌荣誉的,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优先遴选。
(十)已被遴选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技术、功能无重大突破的同类产品不再受理。
三、安徽工业精品推荐材料
(一)《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见附件1);(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前三年度财务报表;(四)企业研发投入证明材料;(五)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六)产品相关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
(七)法定或权威检测单位出具的技术性能测试报告、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横向对比表(与国行标对比、与国内同类产品对比);
(八)产品的企业标准或参与制修订的国家、行业标准;(九)产品近3年销售收入凭证(发票和销售合同等);
(十)用户报告(两份)和近三年市场影响力相关证明材料;(十一)相关荣誉证书、认定文件等证明材料;
(十一)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十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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