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 2024年武汉蔡甸区直播电商示范企业奖励补贴政策以及申报条件讲解!

2023/5/5

关于武汉市直播电商产业的相关奖励补贴政策,小编已经给大家整理好了,感兴趣的可以来参考一下该文章,身处电商行业的朋友可以来和小编探讨一下,有关问题,欢迎各位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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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建基地

鼓励支持区内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内容制造、直播场景、视频技术等直播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MCN机构(Multi-Channel Network,多频道网络的产品形态)、直播电商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形成行业集群效应。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基地),最高分别给予运营方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引入主体

鼓励支持区内市场主体成立MCN机构。对获得各大直播电商平台官方认证的MCN机构或腰部以上主播在区内注册独立法人公司,且营运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落户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省、市直播电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行业领军的直播电商机构、MCN机构、直播电商服务机构落户的相关优惠政策,采取“一事一议”原则。

(三)培育主播

对在区内注册纳税,并运营一年以上的直播电商机构(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工作室等),年应税销售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含本地产品上行销售额),按其对区级财政贡献的80%予以奖励;年应税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1亿元(含)的(含本地产品上行销售额),按其对区级财政贡献的60%予以奖励。

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区内注册纳税,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直播电商机构(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工作室等),通过在淘宝、天猫、京东、抖音、快手等知名第三方平台开设直播网店方式销售产品,月平均销量达到1000单以上,或者月平均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每个网店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支持。

(四)人才奖励

对在蔡甸区新设立直播电商机构(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工作室等)且个人应税收入达到15万元的直播电商主播,自2021年1月起,连续2年按个人区级财政贡献100%给予奖励支持。

(五)培训支持

经区内专业培训机构(区级及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培训结业的直播电商主播,在区内开设直播机构(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工作室等)并产生网上销售额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一次性补助,每家培训机构每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六)产业赋能

对区内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电商直播销售终端产品或区内工业企业通过电商直播销售自产工业品达到500万元/年以上(含),按照主播带货佣金的15%对该企业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区内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电商直播销售农产品达到100万元以上,按照主播带货佣金的20%对该企业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七)宣传推介

支持行业商协会和电商直播企业、机构等在本区举办或承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重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电商论坛、网红大赛、年度直播带货大赛等)。经认定,根据其规模、影响力,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八)附则

享受本若干措施奖补和支持政策的直播电商主体均须在蔡甸区注册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为设立工作室的主播),经营期间遵守法律、诚信守诺,倡导公序良俗,弘扬正能量,否则不予享受各项支持政策。对同一奖励事项,奖励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本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实施前发生的项目按当时的政策执行。本若干措施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