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黄石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3/4/27

为进一步加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引导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按照《黄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黄创新办〔2020〕5号)、《黄石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方案》(黄科技办发〔2020〕15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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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武汉分公司地址:东湖新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一、评价对象

2020年通过备案的98家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新建备案70家,改建备案28家)

二、评价内容

2020年至2022年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建设及运行情况,主要包括组织管理、研发条件、成果产出等方面。

三、时间安排

参评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编写《2023年黄石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自评报告》,登录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专栏,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于2023年5月22日前上传盖章扫描版自评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

四、评价结果运用

此次绩效评价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价为优秀等次的“中心”,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对评价为不合格等次的“中心”,予以摘牌;对“中心”无故不参加评价,或提供虚假评价资料的,一经核实,直接摘牌,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