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转发省科技厅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11/23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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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起始时间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查询、实地核查和推荐上报工作。
二、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1),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申报书并加盖公章。
三、请各申报机构于11月28日(星期一)前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纸质原件一式四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
四、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于11月29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纸质一式三份)及推荐表(纸质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市政务中心B座0614室)。
五、请各申报机构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列入诚信名单,2年内不得再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须对申报书严格把关,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视情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