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6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检测行为,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2月14日前以信函、电子邮箱、网站征集等形式反馈至市住建局建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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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住建局,各技术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消防查验行为,动态调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目录,提升消防技术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和《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诚信登记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黄山市提供消防查验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二、评价内容
(一)综合评价(F)
信用评价综合评分F=F1*60%+F2*20%+F3*20%;F1为消防查验行为评价分;F2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管理评价分;F3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评价分,具体汇总详见附件1。
(二)消防查验行为评价(F1)
评价内容包括技术服务机构场所设置、人员和设备配备、关键部位过程消防查验痕迹管理、消防查验档案管理筑材料、消防查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等。(详见附件2)
(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管理评价(F2)
评价内容包括技术服务机构获得政府和主管部门表彰情况、参检项目获奖、参与标准规范制定、作为技术支撑参与消防审验、以及受政府主管部门通报、出具检测报告不规范等。(详见附件3)
(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评价(F3)
评价内容包括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执业人员参与项目评审、检查及验收情况,省市专家库人员数量,是否存在允许他人以本人执业等执业行为情况。(详见附件4)
三、评价应用
(一)实行评价记分。对暂未在我市承接项目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完成信息登记后,将统一按60分初始分评价,待其承接项目后,按评价标准评分。对在我市承接多个项目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中将随机抽取项目,对照评价标准评分。
(二)划分信用等级。根据评价结果将技术服务机构分为好、一般和差三个等级,其中好:综合评价在80分及以上;一般:综合评价在60~80分;差: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并定期对外公布。
(三)动态更新监管。对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即评价结果为差的检测机构,将被移除黄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目录6个月,限制在我市开展消防技术服务,出具的报告各级消防验收主管部门将不予认可。限制期满后,企业整改完成后须重新申报,整改符合要求的,将重新按60分初始分评价,方可再次进入合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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