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五河县2022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补助项目的公告

2023/4/13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1463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2〕33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建设,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实施该项目资金62.11万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符合公告条件并建成的主体可以直接申报验收;

二、申报验收时间: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1日

三、验收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设备设施清单、设备设施发票、设备设施购买合同、承建合同、工程决算等。

有意向申请2022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补助项目验收的主体,请于2023年4月20日前按照本次公告相关要求将申报验收材料一式三份报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二楼)。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