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10
今天为大家整理了陕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及配套企业年度奖励项目,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一下呢!需要咨询申请的也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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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经陕西省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且年度省内配套率增幅较大的陕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省内配套率计算方法见附件3-1/3-2)
(二)年度有新增本地或招引的非关联配套企业,且新增非关联配套企业当年实际配套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的链主企业。(非关联是指:链主企业与配套企业无股权关联;累计是指:链主企业新增的同一配套企业的配套额可累加计算)
(三)新纳入链主企业供应商目录清单,且当年为该链主企业实际配套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的本地非关联配套企业。(累计是指:配套企业给同一链主企业的配套额可累加)
(四)申报对象为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五)申报对象生产经营正常,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情况依据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查询结果)
二、奖励类别及标准
(一)链主企业配套率提升奖励:对年度省内配套率增幅较大的链主企业,给与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3条重点产业链因所属产业领域不同,年度配套率增幅不做横向对比)
(二)链主企业新增配套奖励:链主企业年度每净增一户当年实际配套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本地或招引的非关联配套企业给予奖励,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配套企业奖励:对新纳入链主企业供应商目录清单且当年实际配套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的本地非关联配套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所有申报对象需提供的共性资料
1. 年度省级重点产业链申请报告。
2. 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1/3-2/3-3)。
3.年度奖励申报汇总表。
4. 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5. 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陕西网站查询报告。
6. 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申报链主企业配套率提升奖励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能够证明企业省内配套率的相关资料及真实性说明。
(三)申报链主企业新增配套奖励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1. 链主企业新增的累计实际配套金额大于500万元的本地或招引的非关联配套企业名单。(累计是指:同一配套企业为其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合计金额)
2. 企业关于新增配套企业以及新增配套企业当年为其提供实际配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章)
3. 属地或省级税务部门开具的链主企业与新增配套企业资金往来记录。
4. 链主企业与新增配套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及资金往来票据。(加盖企业红章)
5. 未能够及时开具资金往来票据造成年度新增配套企业配套金额低于500万元,但实际配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链主企业对未及时开具资金往来票据部分金额提供说明,并进行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章)
6.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的关于链主企业和新增配套企业股东信息相关资料。
(四)申报配套企业奖励需提供的补充材料
1. 企业新纳入对应链主企业供应商目录的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章)
2. 属地或省级税务部门开具的配套企业与对应链主企业资金往来记录。
3. 企业年度为对应单一链主企业实际配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章)
4. 企业与链主企业新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及资金往来票据。(加盖企业红章)
5. 未能够及时开具资金往来票据造成年度为链主企业配套金额低于500万元,但实际配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配套企业对未及时开具资金往来票据部分金额进行说明,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加盖企业红章)
6.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的关于配套企业和对应链主企业股东信息相关资料。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市(区)产业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送申报材料。
(二)各市(区)产业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资料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审核后,汇总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安康市发展改革委需会同同级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并联合申报)。
(三)市(区)产业链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资料包括:上报文件附年度奖励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企业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
(四)申报单位需同时在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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