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3/24

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评选办法》(建质〔2022〕39号)的有关规定,即日起组织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以下简称“黄山杯”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评选办法》(建质〔2022〕39号)的有关规定,即日起组织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以下简称“黄山杯”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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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已完成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方式
(一)企业自愿申报“黄山杯”奖,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见附件1、附件2)按照工程类别,分别报工程项目所在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
(二)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申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按照推荐指标数(见附件3)择优推荐,推荐函模板见附件4。
拟推荐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工程项目申报企业应通过“安徽省‘黄山杯’奖和省级工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39.145.4.40:8099/hsbqy)进行网上申报,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并上传至系统。工程项目所在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生成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完成网上提交程序。拟推荐的交通工程及水利工程项目不采用网上申报。
工程项目申报资料及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等相关纸质材料按照工程类别,分别函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3月31日前将“黄山杯”奖申报系统账号申请表(见附件6)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电子版同步报送至电子邮箱。
(二)网上提交、推荐及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