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2/11/7
根据《合肥市放心家政行动方案》、《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遴选方案》(合商商贸〔2022〕152号),决定开展2022年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合肥市放心家政行动方案》、《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遴选方案》(合商商贸〔2022〕152号),决定开展2022年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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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及市家政服务协会广泛开展宣传,积极组织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参与。
二、请参与遴选的家政服务企业(人员)填写《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对照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准备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将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各2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负责初审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对照认定标准进行筛选择优推荐(如市级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于11月25日前将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各2份)转报至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处。
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遴选方案
为深入推进合肥市放心家政“暖民心”行动,促进家政服务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多元化发展,构建“请得到、用得起、放心用”的家政服务市场体系,根据《合肥市放心家政行动方案》,决定开展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员遴选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至2025年期间,每年遴选20家优秀家政服务企业、50名优秀家政服务人员。通过遴选一批“信誉良好、管理规范、服务质量高、消费者满意”的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一批“诚信高、技艺精、口碑好”的优秀家政服务人员,激励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更好发挥典型示范和标杆引领作用,增强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认同感,树立从业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认定活动由合肥市商务局主办,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妇女联合会、合肥市总工会、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协办,市家政服务协会参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负责初审推荐。
三、遴选条件
(一)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必备条件
1.依法在合肥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
2.企业连续开展家政服务经营活动2年以上,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家政服务、育婴服务、母婴护理、保洁服务等,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3.积极推行“一人一证(码)”,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或合肥市家政服务综合公共信息网络平台(简称“合肥家服平台”)审核通过员工数100人以上。
4.深入开展家政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回炉”培训,不断提升员工能力素质。
5.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使用家政服务合同规范文本,服务项目、内容、价格公开。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二)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必备条件
1.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满2年以上的人员。
2.身份、健康等相关信息录入合肥家服平台且信息完整,持有合肥市家政服务证,目前仍从事一线家政服务工作。
3.热爱本职,刻苦钻研,岗位知识全,技能水平高,具有人社部门中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在各级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奖项的,可优先推荐。
4.积极参加企业“岗前”培训、“回炉”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业务精湛、业绩突出,服务周到、思想品德良好,受客户称赞与肯定。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无重大责任纠纷,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遴选程序
(一)遴选标准
市商务局会同市人社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家政服务协会共同研商制定《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遴选评分细则》(附件1-1)、《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人员遴选评分细则》(附件1-2),作为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的遴选依据。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认定满分为100分,额外加分项为10分,总分110分。
(二)自主申报
市商务局印发申报通知,市家政服务协会,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广泛开展宣传,组织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参与,自主填写《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2-1)、《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2-2),对照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准备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于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各2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
(三)初审推荐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负责初审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对照认定标准进行筛选择优推荐(如市级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于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各2份)转报至市商务局。原则上主城区推荐企业不超过8家、推荐人员不超过20人,开发区推荐企业不超过5家、推荐人员不超过15人,四县一市推荐企业不超过3家、推荐人员不超过10人。
(四)市级评定
市商务局会同市人社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组成评审小组,查阅参评企业和人员的申报材料,对照遴选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综合评分前20名的家政服务企业和前50名的家政服务人员列入年度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候选名单。
(五)网上公示
由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年度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评审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查证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人员)取消认定资格,评分较高的未入选企业(人员)递补并公示直至无异议,由市商务局联合相关部门发文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五、激励措施
(一)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激励措施
1. 颁发“优秀家政服务企业”荣誉证书,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2.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 “青年文明号”等评选项目;
3.可优先在合肥市家政服务平台靠前展示,优先参加市级放心家政行动相关交流活动和宣传报道。
(二)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人员激励措施
1.颁发“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荣誉证书,给予1000元一次性奖励;
2.可优先申报“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金牌职工”等评选项目;
3.在宣传报道、评比表彰等活动中优先推荐。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合肥市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的遴选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申报遴选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二)规范认定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要深入企业实地察看了解情况,严格执行申报遴选条件和程序规定,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真正推荐上报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确保高质量标准。活动中如发现有隐瞒身份、伪造事迹或违反评选程序等问题的企业或个人,一经查实即撤销其申报资格,并不得参与下一年度评选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将此次活动作为推进“放心家政”行动的重要举措,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本辖区内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和优秀家政服务人员,扩大影响、树立品牌,努力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吸引更多人才加入家政服务行业,不断提高全市家政服务行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