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16
武汉市企业研发中心的奖励补贴、申报条件以及认定流程以及整理出来了,有需要的可以随时来咨询小编,第一时间为您解答相关疑惑,希望对各位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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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分公司地址:东湖新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是指企业内部设立的相对独立的市级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开展科技攻关和产业化研究与开发,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对新认定的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补助经费应严格按照《武汉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
(一)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科学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二)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
(三)具有独立的研发机构,管理体系完善,拥有维持中心正常运转的资金保障;研发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50%,与高校院所有紧密合作。
(四)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条件及基础设施。科研用房300平方米以上,科研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200万元以上)。
(一)市科技局按照“常年受理、集中评审、定期发布”的方式开展研发中心的认定工作。
(二)申报单位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报书》后,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上传至市科技局网站。
(三)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四)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论证结论,对拟认定的研发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批复。经认定的研发中心授予“依托单位名称+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称号并挂牌和颁发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符合省、国家企业研发中心条件的市级研发中心,由市科技局优先向省科技厅和国家科技部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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