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3/10
根据《安徽省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安徽省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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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受理时间
自2023年5月4日开始,6月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相关材料
1、凡申请参加本年度评选推荐活动的机构需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一份(样式见附件3)。
2、已进入安徽省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土地规划丙级资质机构申请参加丙级升乙级评选推荐的,按照《办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其中纸质材料2份(胶装),电子文档1份。主要反映3年来的经营业绩,并附与被服务对象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等材料。
3、未进入安徽省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机构申请推荐,申请的资质等级从丙级开始,按照《办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其中纸质材料2份(胶装),电子文档1份。
4、根据初审意见,如需补充材料或做出相关说明的,在接到初审意见后的7天内补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5、经重新提交后仍不满足评选推荐条件的,本年度不再受理该机构评选推荐申请。
三、评选推荐
2023年度土地规划机构申请、审核、认定、公布均按《办法》规定办理。年度评选推荐活动不向申报机构收取评选推荐费;通过评选推荐后,新申请加入安徽省土地学会成为团体会员的,按规定缴纳团体会费(5000元/年)。
本次评选推荐工作不含乙级升甲级的名录评选推荐。
四、相关事项
1、各机构要重视做好今年的评选推荐工作,我会将根据上报的评选推荐材料,对各机构进行评分,并作为进入安徽省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和进行机构升级的依据。
2、评选推荐工作分为材料初审、实地抽查和专家评审三个环节,任一环节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材料退回,且当年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