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6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对于企业所得税实施税前扣除政策,小编在下文详细介绍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详情,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各市政策申报有疑问需要了解政策欢随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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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技术企业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凡在2024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所称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企业享受该项政策的税收征管事项按现行征管规定执行。
(2)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企业在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4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4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相关政策口径和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1、黄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批为省级百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奖励支持。
大冶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对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规模以下企业,给予4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重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助。
依据: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大冶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阳新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积极鼓励、支持、帮助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成功备案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每个给予5万元奖励。对纳入高新产业统计企业的统计人员给予1200元/年的高新统计工作补贴。
依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创新活力之县”十条支持政策的意见
西塞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当年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与20万元奖励,对再次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并正在使用的非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当年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按市级奖励金额的100%给予配套。
依据:西塞山区推进招商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黄石港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市级奖励金额的100%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依据:一图读懂:黄石港区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十二条措施
黄石开发区·铁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至50万元。依据: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2、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市级财政对于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对于首次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奖励;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按首次认定标准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各区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
除市级财政外,各区也有奖励政策,只是略有不同。接下来看看各区都给予什么样的奖励政策。
武汉市江岸区:江岸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
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区对新认定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奖励;对培育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众创空间或科技孵化器给予一次性每家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块链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块链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奖励。
武汉市硚口区:区级财政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对首次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补贴奖励。
武汉市汉阳区:区级财政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
武汉市青山区:区级财政对经国家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落户本区的给予20万元落户补贴奖励,落户3年内进规的,再奖励20万元。对认定成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包括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对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包括重新认定),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
武汉市洪山区:区级财政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获批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奖励。
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经开区):区级财政对新认定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贴奖励。
武汉市蔡甸区:区级财政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补贴奖励;对新申报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2万元补贴(同一企业三年内仅资助一次)。
武汉市江夏区:区级财政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奖励;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区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
武汉市黄陂区:对新获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区级给予相应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按市区1:1予以配套支持。
武汉市新洲区:区级财政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奖励;对新申报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1万元补贴(同一企业二年内补贴一次)。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到我区行政区域且在我区纳税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
3、十堰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主城区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科技部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专项,对经科技部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所在县(市、区)予以奖励。(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丹江口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鼓励企业争创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生产高新产品。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产品,分别给予5万元和1万元(每个产品)的一次性奖励。
茅箭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获得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当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当年获国家级、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当年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当年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当年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张湾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鼓励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 5 万元补助。
郧西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当年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当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当年获得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的,每项一次性奖励5万元。
郧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创新型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房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的新落户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房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
竹溪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内的新落户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和县域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
竹山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根据出台的《竹山县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精神,首次认定或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将会享受到县政府给予的2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宜昌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重新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未通过的,给予2万元补贴。对首次“进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关于加快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
5、襄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申请认定(含重新认定)并经市高企认定执行委员会推荐上报但未通过认定的,给予5万元申报经费支持。
由市招商部门认定引进的襄阳市外企业,在我市注册成立2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到我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且正常经营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6、鄂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当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要按照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促进鄂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
7、荆门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新认定的高企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申报失败的企业一次性奖励6万元。
8、孝感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要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纳入国家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进一步激发全市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
9、荆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受益地财政给予20万元补贴。
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受益地财政给予10万元补贴。
10、黄冈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加大企业专利申报力度和研发投入认定力度,支持规上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黄冈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
11、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12、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到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且正常经营的,给予20万元奖励。上述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属地财政各承担50%。(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13、天门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对当年评定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1万元。对企业研发投入按照省补贴资金1:1予以配套支持,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
14、潜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15、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0万元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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