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邵阳市联合基金项目及奖补申报条件、程序

2022/10/18

2024年度区域(邵阳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或电话(18715034835)咨询:

一、资助原则

1.本指南是依据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统筹规划,结合邵阳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制定的。

2.邵阳市联合基金面向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科研人员,项目不分类别。

3.本联合基金以解决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引导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二、主要的资助方向

1.先进制造领域

围绕工业机器人及其运动规划、高档数控机床装配精度预测及控制、机器视觉、智能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超薄大尺寸回转构件整体成形、精密零件制造误差积累与补偿机理、微结构曲面显示屏成形、铝高效铸轧及高效润滑、锌电积挂板阳极泥的清理、缺损骨修复等开展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2.新材料领域

围绕高熵合金、高强耐腐蚀铝合金、颗粒增强铝基复合材料、高性能镁合金、镍基合金、石墨烯材料、锂/钠离子电池材料、申化学材料、燃料申池材料、光伏材料、由容器电极材料、先进陶瓷材料及其改性、硅化物及其改性等开展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3.新建造领域

围绕智能建造、高性能桥面结构、新型盒式结构、大跨度空腹网格结构、绿色建筑设计、结构健康监测与损伤修复等开展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4.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

围绕新能源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电力电子装置故障诊断与容错控制、新能源电动汽车驱动系统宽调速效率优化、自主无人多移动机器人协作控制等开展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5.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图像处理、光谱检测及信号处理、人工智能与模式识别、大数据与云计算、布里渊散射光纤分布式传感器、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与医学、人工智能与生命科学交叉等开展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6.医学科学领域

围绕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与生物学、遗传学、基础医学及其他相关学科进行多学科交叉,开展的疾病发生、发展机制、干预靶点(调控)等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围绕老年医学、护理学等开展的临床护理基础和应用

基础研究。围绕疾病预测、诊断、治疗监测、预后的检验医学,新型生物标志物的发现,开展与疾病诊断、治疗、康复相关的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再生医学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围绕邵阳市特色中药资源开发、新药开发、药物质量控制、药物作用机制、靶标确认及/或耐药机制、药物代谢与药物动力学、药物毒理、临床药理等开展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7.基础科学领域

围绕不等式、微分方程、量子现象、量子效应、热电的运,非线性光学,释聚本物理,光催化等开展的其础利应用基础研究。

8.食品、农学与生态围绕豆制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的资源化利用、果蔬清洁加工、食品安全控制等开展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围绕传统白酒和发酵酒的发酵与陈酿及副产物利用、生物制品、生物制药、化学制药、天然产物提取等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立足邵阳特色农业和生态发展的需求,围绕土壤重金属污染-植物-昆虫间相互反馈的过程与机制、稻鱼复合生态系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景观生态、生物环境胁迫与生态响应、区域环境可持续发展、塑料污染降解、污水深度处理等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9.社会与民生

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产业转移、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新型养老、民营经济培育、文化产业管理、旅游产业发展、乡村规划等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针对生态、民生、工业生产、乡村特色产业链等开展评价体系、产业监督、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申报程序

1.邵阳市联合基金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项目申请一次。项目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指南、准确选题,项目依托单位须确保邵阳市联合基金资助资金的专款专用。

2.项目申请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通过“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经邵阳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后,推荐至省基金办。

四、支持标准

1、区域联合基金项目。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支持省内市州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和当地企业合作,吸引和凝聚全省乃至全国优秀科技人员,解决当地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50 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 5 万元/项或者 10 万元/项。

、申请者的条件

(一)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协商,取得该依托单位同意后并签订书面协议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自科基金。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如申请者为外籍,须与省内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2.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3.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由依托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承诺函原件扫描后上传到申报系统。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项目接收自请裁上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作为自请者(项目负责人)的,还应符合前文所述限项申请规定。

5.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6.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申报项目;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二)联合基金项目自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面上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 58 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中当年1月1日男性年龄未满 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女性未满 37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申请者为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3.部门(省教育厅)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教育厅认可的高职高专院校。

4.部门(省卫健委)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三级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

5.部门(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省药监系统内各单位、省内药械化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药械化企业。

6.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省内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各级技术机构。

7.部门(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省内自然资源系统各级技术机构。

六、申报时间

1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集中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6:00,项目汇总表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依托单位报送项目汇总表时,还需提供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公正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