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市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条件及评选时间要求

2022/10/17

以下为2022年苏州市BIM 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条件及评选时间要求细则整理,想要申报苏州市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的单位,欢迎随时联系小编咨询相关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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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州市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评选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建或竣工项目。

2.申报主体:参与BIM应用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均可作为主体进行申报;建设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时,其他单位作为配合单位;其他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时,应由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3.申报内容:BIM示范项目的应用成果按应用阶段分为设计、施工、运维阶段,参评项目应至少申报设计、施工阶段BIM应用,并根据各阶段BIM应用点要求,完成相关材料上传。

4.申报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1月8日。

5.申报材料:

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BIM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免责声明书等;

2)项目BIM模型(建模标准参照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单个模型大小不超过1GB),项目介绍PPT或演示视频;

申报单位将以上材料在苏州市建设项目全过程BIM监管平台中填写上传,并递交至项目所在地的住建主管部门。

6.竣工模型归档要求:通过示范评选的项目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BIM竣工模型归档。

7.原创性要求:申报单位必须保证项目模型的原创性,一旦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以及作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苏州市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企业申报本年度BIM示范项目,切实做好组织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

2.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应按照《管理细则》对本行政区内的示范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核验申报单位的项目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苏州市建设项目全过程BIM监管平台上填写初审意见,将申报资料集中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公正评选,示范推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公布的程序评选BIM示范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苏州市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名单。

三、苏州市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各参建单位联合申报,在苏州市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平台上向各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须申报项目设计、施工阶段的BIM应用,鼓励申报运维阶段的BIM应用。

项目申报条件  

1.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含已竣工项目,竣工年限应为五年内);

2.符合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并依法取得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复文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前期建设手续;

3.新立项的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含)或投资额超过1亿元(含)以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和装配式建筑项目(预制装配率公建不低于45%;居住建筑不低于50%);建筑面积超过30000 平方米(含)的住宅小区项目;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