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站高新区转发合肥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资金的通知》

2023/2/20

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合肥市2021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修订)》(合科〔2023〕 18号)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合肥市2021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修订)》(合科〔2023〕 18号)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度科技创新政策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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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着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在对应申报通知下进行申报。(此次兑现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的项目)。
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3年2月18日8:30—2月28日17:30,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完成系统申报提交后,关注区科技局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在区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导出全部申报材料,3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盖章一式2份及汇总表盖章版报送至区科技局(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gxqkjcxc@163.com)。
二、重点说明
(一)申报各条款均须提供:
1.《诚实信用承诺书》;
2.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
3.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四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或截图)。
上述1-3项以系统中各条款具体通知中的附件模板为准,4-5项作为其它附件材料上传。
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
(二)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不享受政策支持。属于国家产业发展目录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享受政策支持。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须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实施失信联合惩诫,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