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0
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为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升企业创新创业创造能力,做好2022年武汉经开区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奖励项目的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15656027219(微信同号)
分公司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即日起,注册卧涛网,2023年开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十年高企申报经验,全国代理统一价格19800元,更有持续更新最新各归口补贴政策,一手政策消息随时掌握!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总部合肥,分公司:安庆、宿州、南京、苏州、武汉、成都、长沙)
一、支持对象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履行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义务的规上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实行独立核算,且财务制度健全,能够准确归集企业的研发费用;
3.企业2021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4.高新技术企业需完成2021年度高企火炬年报数据填报;规上企业需完成2021年度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企业研发项目及活动情况数据填报;
5.企业需完成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6.企业最近一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奖励标准
1.对2021年度研发投入超过100万元(含),且履行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填报义务的科技型企业按照如下标准给予奖励: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下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给予支持;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上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以上的部分,按照3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企业“研发投入”是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要求的口径归集的企业研发费用。
四、申报材料
1.2022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奖励申报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4.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202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全套报表;
6.企业2021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
7.企业技术创新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近三年取得的知识产权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等;
8.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企火炬统计年报填报的凭证材料;规上企业需提供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研发活动情况填报的凭证材料;
9.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名和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五、申报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于2022年11月14日(周一)前提交至经开区科技创新局A20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88号),由区科创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电话通知企业,企业接到电话通知后于两周内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邮箱,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二份装订成册,于2022年11月28日(周一)前提交至经开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将由业务部门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六、注意事项
1.在申报资料审核环节,区科创局将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对企业申报的研发费用进行专项抽查审计和实地核查,届时请企业积极配合相关审计工作。
2.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中“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并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五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3.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该政策的补贴依据为企业按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口径”归集的研发费用。申报企业需要根据相关文件及政策规定,认真理解“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范围”,区分与会计核算口径和高企申报口径的差异。
5.申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12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