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9
为切实做好创业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5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秘〔2016〕1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合理布局的原则,拟公开遴选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申请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能够履行创业培训的职责;
2.拥有2名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创业培训师资证书的专职教师(须提供用工合同和3个月以上参保证明);
3.具备创业培训要求的教室、教学设施等基本条件。培训理论教室不小于60㎡/间,配备电脑、投影仪、可移动课桌椅、黑白板等教学设备;实操教学教室不少于100㎡/间,配备30台及以上电脑及优质的网络资源和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等基本条件;
4.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及安全管理等制度健全,近年来未发生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申报遴选
1.不严格执行培训纪律和要求,不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2.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的;
3.培训机构管理混乱,违规收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教育事故和其他重大事件的;
5.各级相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未按要求整改或没有结论的;
6.存在违反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7.存在其他不良记录等行为的。
四、所需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可自愿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附件1)
2、场地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表(附件2);
3、管理团队成员情况表(附件3),创业培训师资证书及机构与培训师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参保情况通过系统查询);
4、创业培训管理制度(含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和档案管理、防疫管理等制度);
5、安全消防应急及疫情防控预案。
上述材料均以纸制版加盖公章提供。
五、工作程序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培训机构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组意见,择优认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六、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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