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为市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2/10/8

根据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芜湖市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研函〔2022〕81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无为市“基础教育精品课”(以下简称“精品课”)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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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一)激发教师教学热情。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教材内容,学习借鉴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皖教云平台优质课程案例,融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能力,展现新时代我市人民教师的风采。

(二)汇集优质教学资源。建立健全优质课程资源遴选更新机制,系统化体系化建设智慧平台、皖教云优质课程教学资源,不断丰富平台资源内容,提高平台资源质量。

(三)服务学生教师使用。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学生预习、复习、开展探究式学习和项目式学习提供服务,促进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支持教师课堂教学,为教师优化教学设计、丰富教学内容、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等提供服务。

(四)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使用,帮助农村学校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加快提升农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二、质量要求

精品课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和必要的实验演示,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

(二)确保科学严谨。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 2022 年秋季学期前最新修订的教材,保证学科知识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保证情境素材的真实性、适切性和权威性。

(三)突出课堂实效。体现新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科教学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学科性质和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特点,有效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和综合育人功能。

(四)注重制作规范。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资源充足、摄制技术规范(见附件 1),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规范,精品课(除外语课程外)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有任何广告。

(五)保证内容原创。精品课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三、工作程序

(一)自主申报。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借鉴智慧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对照智慧平台(https://jpk.eduyun.cn)课程节点编号(已有精品课的课程节点不再开放),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自主设计微课并向学校提出申报。

(二)学校推荐。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与微课设计,积极组织研讨和交流展示活动,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确定初步人选,按照制作标准摄制微课视频,并于1017日前择优向市教育局教研室进行推荐。材料报送方式:U盘。

(三)市级初选。市教育局教研室组织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学校推荐的精品课进行初选,按照芜湖市教科所分配的名额遴选出优秀课例,通知授课教师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时间内将微课视频连同其他资源上传至智慧平台,参与市级遴选,同一课程节点编号只推荐1个精品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2022年精品课遴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严格程序标准。各单位要规范遴选程序,严格把握质量要求和2022年部级精品课评价指标(见附件3),注意学科平衡,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三)做好服务保障。各单位要对遴选工作提供全过程的教学指导、技术支持、运维服务和经费保障。

(四)其他要求。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2〕418号)(附件1)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