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23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芜湖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的通知(芜人社秘〔202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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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
补贴标准: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符合申领对象要求且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
2.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有固定经营场所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能通过系统获取的无需提供);
3.企业固定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退役军人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审核意见);贫困劳动者扶贫手册;返乡农民工户口(户籍地址须为行政村及以下);就业困难人员材料(由人社部门通过系统获取);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学籍学历情况(通过学信网获取)。
办事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企业税务主管部门所在地区(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报。
2.区(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受理申请(申请材料齐全)后,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报市公共就业人才中心汇总、统计、备案。
3.审核结果对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区(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所需资金由企业所属区(市)区、开发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创办企业税务主管部门所在地区(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网上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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