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20
恩施州建始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流程,2024年政策奖励补贴概况介绍如下,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找我们的项目人员沟通,需要申报代理欢迎找小编谈合作。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18715065127(微信同号)
分公司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即日起,注册卧涛网,2024年开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十年高企申报经验,全国代理统一价格19800元,更有持续更新最新各归口补贴政策,一手政策消息随时掌握!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分公司:南京、安庆、苏州、宿州、武汉)
一、指导思想
以电商示范强县为建设标准,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范围,推动电商公共服务城乡共享,加快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分配。根据《武汉市商务局支持施州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强化引领、补齐短板。
(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企业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政府通过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创新力和创造力。
(三)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盘活存量资产,整合公共资源,调动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提升我县电商服务水平。
三、项目资金来源
本电商发展专项资金为武汉市支持恩施州建始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
四、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
本项目奖补对象适用于在我县注册、纳税、从事电子商务以及提供服务的机构、团体及个人,重点支持奖补以下方向:
(一)公共服务体系。
1.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1)建设目的:为进一步促进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升级,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等功能。
(2)建设内容: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所需增添电脑、电子屏、直播器材、物流等设施物品的购置和升级等,使其强化电商运营孵化、网络直播、产品展示、培训交流等功能。
(3)资金标准:对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新增设施设备和提档升级等使用资金10万元。
2.乡镇、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点建设。
(1)建设目的:完善乡镇、村电商服务体系的建设与改造,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
(2)建设内容:新建和改造升级乡镇、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点所需添置的电脑、直播器材、物流等硬件设施,使其具备开展入户宣传、网上代买代卖、生产便民服务、快递收发、农产品上行“现场打包,就地发货”等功能,优化服务。
(3)奖补标准:全县乡镇、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奖补共计25万元。新建和改造升级乡镇、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点共25个(见附件1),乡镇的站点数可在全县乡镇之间进行调剂。对功能齐全、运行正常、月均网上交易额5000元以上的站点按1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
(二)市场主体培育。
(1)建设目的:引导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挥我县电商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增强我县电商企业发展实力,提升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2)建设内容:培育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电商企业提升实物商品网上销售额。支持电商龙头企业与茶叶等八大农业主导产业融合、入驻“832”平台、直播电商、品牌创建认证、拓展营销渠道、跨境电商等创新发展。
(3)奖补标准:全县市场主体培育奖补共计15万元。对县内电商企业在网上开设企业店铺或者分销平台,正常运营1年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营销推广、物流、品牌创建认证等方面带动示范效应较强的前5名电商企业,按3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
五、申请拨付流程
(一)公共服务体系。
1.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升级,由县科技和经信局采购设备,交由运营方使用,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2.乡镇、村级电商站点的奖补由符合条件的站点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报,提供武汉市商务局支持恩施州建始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奖补申报表(见附件4)、服务记录台账、销售额截图、设备购买发票等资料,各乡镇负责审核,县科技和经信局组织验收并将审核验收结果在建始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二)市场主体培育。
由符合条件的电商市场主体向所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申报,提供武汉市商务局支持恩施州建始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奖补申报表(见附件2)、营业执照、网络店铺截图、网上销售额截图及评分表所需的相关资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县科技和经信局组织验收并将审核验收结果在建始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9月16日前)。按照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对武汉市商务局支持恩施州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工作要求,广泛调研,结合我县电商发展的实际,县科技和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研究制定《武汉市商务局支持恩施州建始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明确重点支持范围、奖补标准和申请流程等,在建始网上公示后实施。
(二)实施阶段(11月底前)。按照电商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相关要求,各乡镇、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组织站点和电商市场主体实施项目建设,完成网上营销推广、品牌创建认证、物流、直播、示范带动、阵地建设等目标任务,进行电子商务发展及配套体系建设。
(三)验收阶段(12月底前)。各乡镇、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组织符合要求的站点和电商市场主体按程序进行申报(网上销售等数据统计、设备购置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10日,见附件2、3、4),由乡镇组织审核,县科技和经信局组织专班验收审核并在建始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汉市商务局支持恩施州建始县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专班,由县科技和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电商股、商业股负责人和乡镇经贸中心主任为成员,由谭娜娜同志负责具体事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组建专班,乡镇经贸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实施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二)强化资金管理。按照《武汉市商务局支持恩施州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制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健全资金审批和支付管理制度。对照全县项目支持方向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做到专款专用、安全高效。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购买流量等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对已获得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同类奖励扶持政策不得重复享受。电商企业或经营者进行违规违法经营、发生食品安全、侵权、欺诈、贿赂、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事件,不得享受奖励扶持,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扶持资金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做到项目公开、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政策扶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使用,发挥好资金的导向作用,按照“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全县电子商务服务功能,鼓励我县电商龙头企业和电商品牌做大做强,促进全县电子商务优质发展。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12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