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申报2023年安徽省各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条件材料流程整理

2022/9/5

安徽省各地市(合肥市、宿州市、淮北市、亳州市、阜阳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安庆市、芜湖市、铜陵市、宣城市、池州市、黄山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补助政策是怎样的?另外认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申报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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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合肥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鼓励高新区单位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吸引博士后开展研究工作,对当年新出站后入(留)区工作,与园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高新区连续缴纳社保及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按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

宿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对当年被认定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国家级奖励50万元,省级奖励20万元,专项用于创新联盟、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

淮北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各市积极争取与全国“双一流”高校合作建设博士实习实践基地,对来皖留皖实习或科研攻关的博士,给予不低于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贴。对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的按每人每年30万元予以资助,资助期2年。新设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市分别按30万元、15万元标准给予建站资助。企业全职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提高到16万元,出站博士后留皖在企业工作的给予20万元津贴

亳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对新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研发平台、高新技术开发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科技成果、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科技型园区等,均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奖励资金0.5万元—50万元。

阜阳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对新获批登记备案的安徽省院士工 作站给予50万元的资助,博士后工作站给予10万元的资助,省、 市、区三级总资助额分别不超过250万元、25万元

蚌埠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对新建的国家级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启动经费支持,对新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启动经费支持。对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吸引的在站博士后,每引进1人,两年内给予建站企业每年4万元补贴

滁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给予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博士后16万元生活补助与进站补助。

 

六安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加快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建设。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和由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晋升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建站资助,新设立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5万元建站资助。建站资助经费在新设站单位招收首位博士后进站后拨付。引进急需紧缺的具有国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的青年人才,每人一次性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鼓励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创先争优。经人社部综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给予15万元奖励;经我省综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0万元奖励。

马鞍山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对经省备案的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财政将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设站单位给予每年5万元工作经费资助;对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给予5万-10万元资助;对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

安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对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及挂牌博士后工作站分站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芜湖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在奖补政策方面,我市对于新批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完成首次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工作,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设站启动经费资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或经批准允许单独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给予每人每年2.4万元生活补贴,同一工作站最长不超过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活动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博士后管理部门资助的,市级比照资助经费给予1:1配套支持,其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或经批准允许单独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招收1人给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万元经费资助;经人社部或省级综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市级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根据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年度实际运行绩效,经市相关部门综合评估,运营成效考核为优秀(85分以上,不超过20%)、良好(70-84分)的工作站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运营资助。

铜陵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设站。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建站资助及研发运营补贴。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支持民营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被认定为市级的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市财政配套给予12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

宣城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对获批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平台的企业,分别按照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给予资金补贴,对获批院士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企业引进的两院院士、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每人每年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生活补贴。

池州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平台,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黄山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对新认定的省级院士工作站,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市绩效评价获优秀等次的,给予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人才培养引进等支出

 

 

淮南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补政策

经开区博管办对经开区工作站新批准设立的分站企业给予10万元建站资助,建站资助经费在新设站单位招收首位博士后进站后拨付。同时,给予设立分站的企业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资助,对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给予5-10万元资助,对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2 万元生活补助

 

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 单位以及县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 创业园等园区均可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 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或相应等级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3.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 后科研项目;

4. 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 条件。

对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内的高新技术企 业、创新型企业可优先设站。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设站。

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程序

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设立,由拟设站单位提出申请,按 属地原则送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人社 局,市人社局在省人社厅申报指导数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 审选拔,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