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城市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9/1

为做好2022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2〕3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做好2022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2〕3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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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名需求申请
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作为本区域、本系统省科技奖的推荐单位,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于9月13日前完成提名筛选,将推荐单位盖章的提名项目需求表报市科技局农社科。市科技局审核后统一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申请提名号。
二、提名书填写
请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督促申报单位仔细阅读各类提名书填报说明和系统使用说明,凭提名号进入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正式在线填报提名材料、提交提名项目,于2022年9月26日前完成填写并提交。提名书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
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20年8月30日之前应用),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创新成果须在安徽落地转化。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两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
三、提名项目公示
各推荐单位应与申报人所在单位共同把好申报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推荐单位应责成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通知》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报市科技局备案。
四、提名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单位履行社会征信、申报人履行科研诚信情况,以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前置审查。于2022年9月26日前以人民政府或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的材料包括:⑴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单位征信和个人诚信审核情况,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⑵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
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提名书主件与纸质附件材料按可拆卸方式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提名书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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