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亳州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2022/8/26

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全市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现组织2022年度亳州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全市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现组织2022年度亳州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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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和绩效目标要具体明确,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可行。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项目主持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或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有市级以上在研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做好梳理把关工作。
4.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5.申报项目经费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归口管理单位。
2.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征集遴选项目,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
3.市科技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备案。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科技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并承担管理职能。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三甲医院指定业务处室(科室、部)负责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并承担归口管理职能。其他市属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由归口管理单位或依托单位组织申报并承担管理职能。
2.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各县区不超过10个项目,三甲医院不超过8个项目,其他各归口管理单位不超过6个项目,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不限额。
3.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于2022年9月16日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