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2至2023年度南陵县重点处限额以下服务类企业库入库企业的公告

2022/8/24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22至2023年度南陵县重点处限额以下(30万元以下)服务类企业库入库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00258,19855109691(加V可免费上门辅导)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一、征集时间

1、入库材料申报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 2021年8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随机抽取时间:2022年8月31日下午15:00(申请入库企业凭委托书准时参加抽取会议,会议地址为市民服务中心4005室,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1、此次征集对象类别为勘察(含测绘)、设计、监理、造价(含审价)、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6类工程服务类项目。征集范围分别如下:

(1)“设计”类企业法人须为安徽省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勘察(含测绘)”、“环境评价”、“水土保持”等3类企业法人须为芜湖市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监理”、“造价(含审价)”等2类企业法人须为南陵县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有关要求

(1)申请入库企业和该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行为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申请入库企业目前未被限制投标;

(3)申请入库企业法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子公司与分支机构报名。申请入库企业按资质分类及等级标准,须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勘察类(含测绘):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包括子公司和分公司)。

(2)设计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装饰/市政行业/水利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包括子公司和分公司)。

(3)造价(含审价)类: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工程造价及审价咨询,项目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职业资格的不少于3人。

(4)监理类:具备(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市政公用)丙级及以上资质。

(5)环境影响评价类:具有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

(6)水土保持类:具有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土保持编制业绩。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建设服务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库程序

1、符合征集入库条件且有意入库的企业,请于征集时间内向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综合股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③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④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⑤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书和身份证明,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⑥各具体服务类的相关专业人员的资格书。

⑦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

⑧入库企业诚信承诺书(附件)

⑨授权委托书(附件)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

2、申请入库企业应将申请资料装订成册,由入库企业联系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综合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倪工, 电话:13855300696。

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入库资格。如提供的材料不全或证明不足,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查证,导致不能入库的,后果自负。

3、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4、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对申请入库的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进入摇号随机抽取程序,抽取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入选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限额以下服务类企业库。

5、企业入库须知:

①申请入库企业在3家及以上10家(含)以内全部入库;

②申请入库企业在10家以上30家(含)以内,在申请企业中随机抽取10家作为入库企业;

③入库申请企业在30家以上,在申请企业中随机抽取20家作为入库企业。

    四、经审核通过的入库企业须遵守“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分散采购管理制度”的管理规定。

五、本公告由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

六、2021年县重点处已入库企业需重新提交入库申请资料(详细资料参考本公告第三条入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