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包河区区级文化产业示范 园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8/17

为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首届包河区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首届包河区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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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依据
《合肥市包河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在我区注册并合法经营2年以上(涉及行业许可的应该依法取得许可证),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标准,文化产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各类所有制文化企业均可申报。申报示范园区(基地)的文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
1.合肥市包河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申报表;(附件2)
2.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涉及行业许可的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税务部门的纳税证明;
4.近两年获得的区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等证明材料;
5.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要认真审核把关,推荐上报,申报单位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包河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地址: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务中心大楼北楼70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1753168858@qq.com。